满城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满城地处河北中部,人口38.7万,总面积658平方公里,历史悠久,山川秀丽,交通便利,物阜民丰。毗邻京津石保等大中城市,地理位置优越,古为燕南赵北通衢要地。境内风景名胜、文物古迹众多,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满城中山靖王墓以出土“金缕玉衣”、“错金博山炉”等珍稀文物享誉海内外。境内果品、建材、矿产、水资源丰富,开发潜力较大,优质的“一亩泉”地下水脉总储量19亿立方米,微量元素含量和理化指标可与崂山矿泉水媲美。改革开放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各业发展迅猛,经济实力倍增。国民经济发展势头强劲。2004年,全县生产总值完成402257万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82996万元;第二产业增加值215575万元;第三产业增加值103686万元。人均GDP达到10486元。完成全部工业总产值833126万元,实现工业增加值196079万元。2004年实现财政收入2.06亿元。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6723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687元。全县工业形成了以建筑、建材、化工、食品、造纸、电器、轻纺为主的十大主导行业,主导产品达到l150个,三元钢化玻璃、精制磺酸、脱胺酸在国际畅销。积极开展全方位的招商引资活动,充实了网上招商项目库,补充完善了“一上三引”优惠政策,组建了经济专家顾问团,对外开放成效明显。全年完成出口创汇1305万美元,引进省外资金3.73亿元,实际利用外资27.6万美元。农副产品质量好、产量高,为北方有名的粮、棉、油、果高产县。满城草莓种植历史悠久,2004年种植面积达6.8万亩,总产量11.7万吨,已发展成为全国草莓生产基地县。